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注冊
導讀: 昨天,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通告,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注冊。 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等規定,對第41128524號冰墩墩、第62453532號谷愛
昨天,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通告,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注冊。
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等規定,對第41128524號“冰墩墩”、第62453532號“谷愛凌”等429件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已注冊的第41126916號“雪墩墩”、第38770198號 “谷愛凌”等43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
國家知識產權局高度重視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并持續深入開展打擊惡意商標注冊專項行動,先后對“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予以特殊標志保護,對北京冬奧組委申請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標注冊保護,對其他適格主體申請的“谷愛凌”等冬奧健兒姓名商標予以注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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