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局:惠而浦中國連續兩年業績造假 罰款共81萬
《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惠而浦中國犯了五宗罪:
一、編制虛假的銷售訂單并確認收入以及提前確認未發貨的訂單收入,虛增2016年度營業收入和利潤
2016年12月,惠而浦銷售、營銷財務和物流部門部分員工違反規定,編制虛假的銷售訂單并在物流管理系統中將該訂單標注為已發貨且客戶已簽收,再由 財務部門據此確認收入,同時,提前確認未發貨的訂單收入,導致惠而浦 2016 年年度報告營業收入虛增72,080,696.00元,利潤虛增16,383,955.66元。
二、少記銷售折扣,虛增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營業收入和利潤
惠而浦在產品銷售中會提供給客戶不同形式的銷售折扣,銷售折扣為營業收 入的抵減項。銷售折扣一般由雙方協商一致確認,如有未協商一致的銷售折扣,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惠而浦應在年底時進行預提。2015年度和2016年度,惠而浦未確認也未預提相應費用的銷售折扣金額分別為124,371,688.12元、43,980,407.72元,導致其2015年度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124,371,688.12元、2016年度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43,980,407.72元。
三、延遲確認銷售費用,虛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潤
惠而浦通過淘寶平臺銷售產品時產生的應付淘寶費用未及時確認,由此導致 該部分銷售費用確認滯后。2015年度惠而浦少記應付淘寶平臺銷售費用7,144,145.36元,虛增利潤7,144,145.36元;2016年度少記應付淘寶平臺銷售費用18,021,590.83元,虛增利潤18,021,590.83元。
四、收入跨期確認,導致少記2015年度營業收入和利潤,多記2016年度營業收入和利潤
惠而浦在2015年度將部分客戶已簽收的產品銷售收入延遲在2016年度確認, 并在2016年度將部分客戶尚未簽收的產品銷售提前在2016年度確認收入,導致2015年度營業收入少記36,080,240.18元,利潤少記13,575,199.93元;2016年度營業收入虛增40,996,941.80元,利潤虛增6,000,808.62元。
五、少記營業成本,虛增 2016 年度利潤
2016年一季度,惠而浦IT部門排查發現財務系統故障導致營業成本多結轉20,342,500.00元,財務部門根據IT部門提供的數據將營業成本相應調減20,342,500.00元,后期IT部門在解決系統問題后,原因財務系統故障導致的 多結轉的營業成本已恢復,而財務部門未將前期調減的營業成本及時沖銷,導致其2016年度營業成本少記20,342,500.00元,利潤虛增20,342,500.00元。
綜上,惠而浦通過編制虛假的銷售訂單并確認收入、提前確認未發貨的訂單收入、少記銷售折扣、延遲確認銷售費用、收入跨期確認、少記營業成本等方式,累計虛增2015年度、2016年度營業收入分別為8829.14萬元、1.57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1.3%、2.27%,累計虛增2015年度、2016年度利潤分別為1.18億元、1.05億元,占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21.44%、23.23%。
對此,安徽證監局決定:對惠而浦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金友華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江慧玲、George Wong、章榮中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其他責任人員張智、黃秋宏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今年5月,惠而浦(600983)發布的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營業收入52.81億元,同比下跌15.97%;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虧損3.22億元,同比下跌223.3%;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扣非凈利潤虧損3.82億元,同比下跌5707%,較上年同期由盈轉虧。
“惠而浦中國資產減值,業績虧損,惠而浦、帝度兩個品牌在家電行業日益邊緣化,這說明惠而浦(中國)的品牌發展策略整體上并不成功。”有產業觀察家認為,惠而浦中國如果沒有這方面的反思和調整,這家公司的未來發展前景依然堪憂。(石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