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信網科被市場監管總局罰款50萬元 曾因擅自施工兩次被通報

2022-01-06 18:01:54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評論:0   [收藏]   [評論]
導讀: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閆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日前發布通報,2021年12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青島海信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騰訊控股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閆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日前發布通報,2021年12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青島海信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騰訊控股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本機關于2021年8月12日對青島海信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信網科)與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設立合營企業數字青島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數字青島)涉嫌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案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本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向海信網科、騰訊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的權利。海信網科、騰訊書面來函放棄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基于相關規定和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本機關決定分別給予海信網科、騰訊各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就上述通報,本網曾多次致電該公司官網公開的服務熱線和總部聯系電話,但均無人接聽。

  有專家接受本網采訪時表示,反壟斷的積極意義在于打破行業壁壘和技術壟斷,開放市場發展空間,鼓勵市場公平競爭,給更多公司創造參與競爭、公平競爭的機會,讓市場在競爭中不斷創新和發展壯大。

  去年因擅自施工兩次被通報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青島海信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冊資本12103萬元。法定代表人陳維強。經營范圍包括提供與智能交通、軌道交通、自動化控制、智能網絡控制、智能建筑、儀器儀表、物流與商業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安防系統、互聯網相關的技術服務及相關的工程專業承包、設備安裝等。其官網顯示,該公司的市場占有率連續多年蟬聯行業領先,是中國智能交通行業的領先品牌。

  中國質量新聞網還注意到,2021年1月,該公司兩次被西安市市政設施管理中心通報處罰。處罰事由分別為:2020年12月9日,青島海信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在西安市柿園路與經九路十字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進行信號燈底座施工,其中占用面積為15平方米,挖掘人行道面積為6平方米,挖掘瀝青路面9平方米;2020年12月18日,青島海信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在西安市西大街橋梓口挖掘城市道路進行信號燈改造施工,挖掘瀝青路面12平方米。

  此外,在2014年6月,該公司被環保部門罰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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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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