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直播又一次“翻車”

2020-03-29 17:10:17   來源:百家號   評論:0   [收藏]   [評論]
導讀:  帶貨一哥李佳琦再登熱搜,不過,這次是因為直播又叒翻車了。  近日,有消費者投訴反映,通過李佳琦直播間購買的silkn脫毛儀貨不對板,而直播間與訂單界面均未發出任何提示。  據了解,3月19日,李佳琦在
  “帶貨一哥”李佳琦再登熱搜,不過,這次是因為直播又叒“翻車”了。

  近日,有消費者投訴反映,通過李佳琦直播間購買的silkn脫毛儀“貨不對板”,而直播間與訂單界面均未發出任何提示。

  據了解,3月19日,李佳琦在直播間推薦了一款品牌名為silkn的脫毛儀,該脫毛儀為包含藍光清潔燈盒的“silkn絲可infinity2.0”版本,產品上線后2分鐘便售罄了7000臺。李佳琦直播間展示的商品與消費者進入下單購買的商品同為silkn 2.0版本,但消費者收到的卻是“閹割版”的silkn 2.0 lite版本,少一個消毒底座。

  消費者將查收到貨的脫毛儀與直播間展示產品進行對比,發現兩者產品不一樣的情況后,通過silkn海外旗艦店其他產品的詳情頁查看了關于這款脫毛儀的參數介紹,infinity2.0版本的脫毛儀包含藍光清潔燈盒的,infinity2.0 lite版本則不包含。

  為再三確認詳細情況,該消費者通過李佳琦的直播預告、直播間鏈接、訂單名稱中反復查看,確認這款脫毛儀顯示的版本均為infinity2.0版本。據了解,在李佳琦直播間售罄脫毛儀后,silkn海外旗艦店先后兩次修改這款產品的名稱,首先是將“silkn絲可infinity2.0微電流光子全身無痛脫毛儀”修改為“silkn絲可infinity2.0 lite微電流光子全身無痛脫毛”,最終改為“silkn絲可infinity2.0微電流光子脫毛無消毒盒”。換言之,商品名稱從原本的“infinity 2.0”先改為“infinity2.0lite”,后又改為“infinity2.0無消毒盒”。

  3月22日,李佳琦售后團隊回復消費者,“李佳琦直播間的infinity2.0是分帶消毒盒和不帶消毒盒的版本,直播間賣的是不帶消毒盒的,因為帶消毒盒價格更高,選品團隊選了性價比高的款式。”

  對此,消費者表示,自己購買的產品與直播間宣傳的產品內容不符,“貨不對板”的情況給其帶來了很大傷害。此外,多方溝通后,商家針對不同消費者提出了多種解決方案,加200元拍下帶消毒盒子的版本;按照2499元的原價補差價購買2.0版本的全套產品;以換購的形式購買1899元的全套產品。有消費者表示不能接受該方案,“我們認為不應該是我們消費者去承擔你們犯下的錯誤,所以我們是不愿意接受這樣一個處理結果的。”

  據消費者介紹,遇到類似情況的并非個例,消費者建立的維權群里已有二三百人。在這個群里消費者都反映購買的脫毛儀沒有消毒盒子。而且有些消費者收到的脫毛儀出現劃痕,有的甚至發現脫毛儀上有毛發。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在新浪微博上熱搜榜的“自帶糊味”脫毛儀與李佳琦直播間推薦的silkn脫毛儀為同一款產品。

  據了解,李佳琦直播“翻車”也并非第一次。2019年10月9日,李佳琦和助理在直播過程中,為展示某品牌鍋具不粘鍋,現場通過煎雞蛋進行驗證。結果煎蛋時卻發生了粘鍋,盡管李佳琦在直播時解釋,粘鍋是因為“沒有放油”,并表示“它不粘”,但這段視頻近期被放到網絡后,迅速引發廣泛關注。11月13日,李佳琦9月9日的一場直播被翻出,《新京報》官方微博披露“李佳琦被指虛假宣傳”“主播帶貨傭金多是銷售額20%”。本為“陽澄狀元蟹”的商品,被李佳琦在直播間多次介紹成“陽澄湖的大閘蟹”。其真正的產地也并不是陽澄湖而是某品牌的普通蟹。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興起,網紅們的帶貨陣地從最初的微博,到后來的直播平臺、短視頻平臺,跟隨著流量的變化一路遷徙。與此同時,“網紅直播”帶貨作為平臺經濟的組成部分拉動了經濟的快速發展,但必須遵守法律的準繩。

  此前,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雙11”期間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范,不得夸大其詞,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2019年11月14日,商務部發言人高峰在談及該“直播帶貨”時所說:“任何業態模式的運行都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必須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表示,司法實踐中,銷售者不能證明已履行告知義務且得到消費者認可的,構成銷售欺詐,消費者要求銷售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而主播身份具備了“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特征,“網紅帶貨”與“明星代言”的行為性質是一樣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廣告代言人包括了“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這顯然是適用于網絡主播,“直播帶貨產品盡到合理審查的義務,查閱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綜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人民日報、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新京報、知乎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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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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